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我院大型仪器的开机运行时数、维护维修费用、配件以及消耗材料价格等成本因素,并参考省内其它多所高校和校内相关学院/实验室的大型仪器收费标准,对我院现行《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服务收费标准(2021年4月版)》予以修订,形成我院新大型仪器收费标准(2022年10月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须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其真实性由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环境学院实验中心林老师,电话:13599075839
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
2022年11月9日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收费项目及价格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