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发放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凡发布时间:2022-05-12浏览次数:1091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闽工院〔2022〕教44


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

毕业证、学位证发放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顺利发放2022届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提高证书盖章的时效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盖章

1.由学院指定的负责老师(可另带1-2人,超过500人的学院可带3人)前往学籍中心领取打印好的证书(毕业照已印制在证书上,不用贴照片),并清点签收。

2.学院根据用印时间安排带有关人员前往学校用印室进行证书的盖章,用印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3.根据学校办公室要求,同时最多4人进入用印室,各学院自行安排好盖章人员。

二、证书保管及发放

1.应疫情防控需要,尽可能减少群集性活动,证书盖章完成后,各学院由负责老师将制作完成的证书领回交学院教学办保管,待学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议审定名单后,各学院发放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616日前各学院将未毕业及未获得学位的学生毕业及学位证书交回教务处销毁,须与学籍中心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3.应届生结业证书、往届生结业换证及获得学位的学生证书待制作后另行通知学院各负责老师至学籍中心领取并贴照片。

4.学院及时核实学生证书信息,若存在信息有误的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联系。

三、照片领取

1.每个学院可根据需要由负责老师带1-2名学生到学籍管理中心领取纸质版照片,负责老师应出示身份证或学院证明。

2.除学院其他需要(如毕业生登记表等)外仍多余的照片,学院可将已毕业且已获得学位的学生的照片返还学生本人,其他照片统一留存学院教学办保管,待学生在修业年限内结业换证或获得学位时制作证书使用。


附件:2022届毕业生证书用印时间安排表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2510


抄送:。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251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