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福建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基本质量评价与监控办法》(闽工院质管〔2019〕2号)的要求,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1年12月22日~2022年3月6日。
二、评教对象
本学期所有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有课程的任课教师。
三、参加评教人员
所有参加本学期课程学习的全日制学生。
四、注意事项
1. 要本着严肃、客观、公平、真实、负责的态度参与评教。
2. 评教之前应依据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教学质量评价”一栏。
3. 评教时应按课程和评价内容逐项进行,不要遗漏,每评价一门课程后必须进行保存,所有课程评价结束后统一提交一次,否则系统将默认该同学未参加学生评教。
4. 评教过程中,对任课教师教学的其他主观评价可以写入“其他评价与建议”留言处(非必须项)。
5. 没有参与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正常使用教务管理系统,也不能参加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选课。
6. 禁止请他人或代替别人参加评教,若发现此类情况,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 评价结果将以匿名方式显示,即所评教师只能看到最终的评教结果而看不见评价主体的学号、姓名等个人信息。
五、特别提示
系统中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会显示所有指导教师的信息,学生仅对指导自己的教师进行评价。
六、其他
在评教过程中若遇到其他问题,请咨询本院(部)教学秘书。
请各院(部)做好动员工作,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评教,以保证达到预期目的。评教结束后,我们将通过适当方式将评教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以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