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院〔2021〕教 号
关于推荐2021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项目案例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要求,展示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优秀成果、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鼓励更多高校和企业深入探索产学合作新模式、研究产学合作新机制、拓展产学合作新领域,进一步扩大和提升项目影响力,使项目成果惠及更大范围,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计划(2021—2024)》(教产专〔2021〕1号),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决定启动2021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项目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1年度优秀项目案例推荐范围为2018年第二批、2019年第一批、2019年第二批、2020年第一批立项且在2021年9月28日24:00前通过企业验收的项目(企业验收时间以平台为准)。
二、推荐要求
项目类型不限。项目案例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突出产学合作的新理念、新模式、新成效,成果显著、影响力大、辐射面广,具有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学校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按照通过企业验收项目数的10%进行推荐。
三、案例遴选
项目专家组对推荐的项目案例进行遴选,研究确定优秀项目案例名单。
四、案例公布及展示
优秀项目案例将在2021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对接会(以下简称“对接会”)上公布并进行表彰。
对接会期间将同期举办项目成果展,对入选的优秀项目案例择优进行集中展示推介。优秀项目案例还将通过项目平台、微信公众号、内刊、合作媒体等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五、学院报送材料
1.申报优秀项目案例的项目需填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案例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推荐单位意见栏盖学院章。
2.通过企业验收的证书或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企业验收截图。
3.优秀项目案例推荐须附图片3~5张,所附图片均应为原图,图片须清晰美观,色彩、亮度适中。以压缩包形式提交电子版,不需提交纸质版。
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10月6日前报教务处实验室建设科。联系人:林贤进,联系电话:22863180,联系邮箱:sysk@f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