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院[2021]教62号)关于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类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李凡发布时间:2021-05-31浏览次数:227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
闽工院〔2021〕教62



关于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类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制订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闽工院教[201749)文件精神,从2018级开始,学生必须修读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类全校性公共选修课1.5学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共开设7门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课程:《科学素养培育及提升》、《创新创业教育与工程设计实践》、《创新设计前沿》、《创新思维和创造力开发》、《设计思维方法与创新实践》、《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方法》和《创新工程实践》,学生选课时需从上述7门课程中选修一门。根据《福建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闽工院教[201939)号)取得《创新创业实践》1.5及以上学分的学生,可以免修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课程。

请通知相关学生(特别是2018级学生)及时选修上述课程,以免影响毕业。

(此页无正文)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527



抄送:。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527印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