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闽工院〔2021〕教62号
各学院: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制订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闽工院教[2017]49号)文件精神,从2018级开始,学生必须修读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类全校性公共选修课1.5学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共开设7门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课程:《科学素养培育及提升》、《创新创业教育与工程设计实践》、《创新设计前沿》、《创新思维和创造力开发》、《设计思维方法与创新实践》、《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方法》和《创新工程实践》,学生选课时需从上述7门课程中选修一门。根据《福建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闽工院教[2019]39)号)取得《创新创业实践》1.5及以上学分的学生,可以免修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课程。
请通知相关学生(特别是2018级学生)及时选修上述课程,以免影响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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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