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院〔2021〕教15号 关于2021届毕业生(未采集图像人员)以电子版形式提交照片的通知(OA)

发布者:环境学院学工办发布时间:2021-03-09浏览次数:77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闽工院〔2021〕教15号


关于2021届毕业生(未采集图像人员)以电子版形式

提交照片的通知


各学院(部):

因各类原因未能参加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现场图像采集的2021届毕业班学生,请于2021年3月30日前提交电子照片,提交后40天可登录网站www.chsi.com.cn 进行图像信息校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安排负责人提交电子照片、费用、数据库

各学院指定一位负责人统一收集电子照片、费用(每人45元),并填报《数据库标准格式》(附件1)。电子照片请按照《数据库标准格式》中所填报的“拍摄序号”命名,收齐后由负责人直接联系图片社沈玉老师(手机:15259165883)进行处理。

涉及学院如下:

学  院

 人  数

(仅供参考,以学生本人核实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

11

法学院

2

管理学院

13

国脉信息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

46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6

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

7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11

交通运输学院

1

人文学院

4

设计学院·海峡工学院

6

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

6

土木工程学院

5

应用技术学院

30

合计

151

2.照片要求

 1.提交的电子版相片一定要去正规的照相馆采集,蓝色背景,正面免冠近照,图像大小不能低于120kb,分辨率640*480,格式为.jpg。

 2.拍摄前,要洗净脸上的汗渍、油污,严禁化浓妆,不能佩带任何影响拍摄效果的饰品(包括所有非黑色的钢丝发卡)。

 3.拍摄时,穿着有领子的衣服进行拍摄,建议穿着有标准领的衬衫,T恤或者西装。不要穿蓝色衣服。

 4.头发不能梳的高耸,长头发的女生拍摄时头发要求放到肩膀后面,耳朵要露出来。头发不能遮挡眼睛眼角为准。嘴唇要自然闭合。

 5.不能化浓妆,面部不能擦润肤露,防晒霜等东西,面部整洁不能油光,因为油光在照相时会反光。

 6.戴眼镜者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反光的镜片千万不能戴,不然会影响拍摄效果。)

 7.不得使用假发、头巾、帽子等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

 附件:

附件1:数据库标准格式.xls

附件2:福建工程学院2021届毕业生未参加现场图像采集名单.xls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8日




抄送:。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