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党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减轻在校学生(尤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0〕25号)、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榕医保文〔2020〕81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侨、港、澳、台大学生)。
二、参保费用
2021年度在校学生的个人缴费标准为31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620元/人。
2020级新生按参保登记时间确认保险关系,当年10月至12月不缴费,只缴纳2021年度的保险费,当年10月至次年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若大学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选择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地参保。不允许重复参保,不允许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三、参保登记与缴费
(一)参保流程
1.参保登记
各学院一次性收集所有在籍学生信息(含因病休学、外出实习等学生),填写《福州大学生医保参保登记》(附件2),于10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校学生资助中心,相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izhu@fjut.edu.cn,由学校统一向医保中心进行参保登记。
2.参保缴费
在参保登记后,学生应在参保缴费期间(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及时通过税务部门等渠道进行缴费,超过该时段缴费则视为补缴,如一直未缴费则属于未参加2021年的福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缴费方式
参保登记后,通过以下渠道缴费:
1、移动缴费。下载闽税通、云闪付APP,关注“福建税务”、“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通过银联扫码支付缴费。
2、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持相应的银行卡到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进行刷卡缴费。
3、药店代办缴费。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福州市定点零售药店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资金为亲属续保缴费。
4、上门申报缴费。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三)逾期补缴规定
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24时。对超出规定时间办理参保缴费时间的学生,按医保政策规定,允许其参保缴费但设有60天的等待期,该类学生在60天的等待期过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费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310元;2021年7月1日之后补缴费人员,参保人应缴金额为个人缴费部分和当年度财政补助之和即930元。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补助,无需学生个人出资,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迟于本通知,有意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暂不进行缴费操作,待认定工作完成后,根据认定结果再行缴费,其中认定为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的学生无需缴费,未认定为困难的学生需根据本通知第三.(二),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
四、社会保障卡申领
社保卡申领及补换卡业务由海峡银行负责办理。首次发卡申请按《众行海峡市民卡-首发卡预约制卡操作流程》(附件5),下载“众行海峡”APP 注册,点击“首页-市民卡申请”免费申请办理。
需学校统一领卡的学生,请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申请工作。申请时“现居住地”统一按“福建工程学院-XX学院-XX年级-XX专业”的格式填写;“领卡网点”统一选择“海峡高新支行”。
五、医疗费用结算
(一)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学生可持社会保障卡在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直接刷卡结算。
(二)异地住院就医结算
学生按照《2021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指南》
(附件1)中关于异地医疗管理相关规定,通过“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e福州”APP及晋安管理部传真、电话、窗口申报办理。异地安置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进行异地就医结算。需学校统一办理异地安置的学生,由学院组织学生填写《福州市大学生异地安置备案登记明细表》,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统一向福州市医保中心进行备案。
(三)手工报销
未办理社会保障卡、因电脑发生故障、年度结转停机等情况未刷卡结算的,可手工报销结算医疗费。手工报销所需材料详见《2021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指南》(附件1)第七.(二)。医保手工报销材料投递地址:福建工程学院北区大学生服务中心一号窗口(旗山校区),应用技术学院综合楼502辅导员办公室(铜盘校区),国脉信息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行政楼3楼勤工助学与职业发展中心办公室(鳝溪校区)。
六、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多途径传达医保相关信息,保证宣传到位,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医保参保的重要性。
(二)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福州市2021年度医保的,待参保缴费结束后,资助中心根据实际参保情况提供具体参保名单给各学院,学院应要求学生将弃保情况如实告知父母家人并征得同意后,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做出弃保声明,留学院备案。
(三)学院应于2021年1月13日前提交材料:《学院落实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说明》(附件三)加盖公章。
(四)毕业班学生医保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毕业班学生离校后至当年年底仍可以按照在校医保理赔程序申请医保理赔。
(五)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使用范畴仅限于医保定点单位。各学院要应提醒广大学生,使用医保就诊医院(诊所)的选择,要以福州市医保中心公布的医保定点单位为准。
(六)更多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45转7。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纳税服务)、4000012266(社保费服务)
大学生医保工作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郭老师22863312
附件:1、2021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指南
2、福州大学生医保参保登记
3、学院落实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说明
4、福州市大学生异地安置备案登记明细表
5、众行海峡市民卡-首发卡预约制卡操作流程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12日
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范本仅限参考) | ||||||||
姓名 | 张小乔 | 身份证号码 | 123456789012345000 | 联系电话 | 13850012345 | |||
就诊医院名称 | 省立医院 | 就诊类型 | □门诊 □住院 □意外伤害门诊 *请勾选 | |||||
发票张数 | 3 | 银行账号 | 请填写本人银行卡账号 | |||||
开户银行网点标准全称 | 备注1 | XXX银行福州市XXX支行XXX分理处 | ||||||
疾病主要症状: | ||||||||
| ○发热,咳嗽2天(门诊) ○摔伤后右腿不能活动,伴疼痛3天(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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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诊断:○上呼吸道感染(门诊) ○髋关节脱臼(住院) | ||||||||
异地住院就诊原因: | ||||||||
| 放假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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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在福州定点医院住院就诊无需填写) | ||
意外伤害经过:(时间、地点、经过) | ||||||||
| 2015年8月15日由于本人不小心,在福建工程学院苍霞湖旁摔倒,从而导致手臂摔伤,在校医院缝了3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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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意外伤无需填写) | |
申请人承诺:所报医疗费用确系本人所发生的费用,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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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签名:张小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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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9月1日 | |
院系审核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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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系签章: | (辅导员或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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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 1、请务必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网点标准全称,以免造成退款。 | |||||||
| 2、属于“无需填写”以外栏目均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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