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省委通知,计划于高校开学后两周内做好福建省2020 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作品征集和申报。为做好我校的参赛工作,学校开展参赛作品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要求
(一)参赛形式和对象 大赛下设 3 项主体赛事:
1. 第十一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 第八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 3 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 3 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 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营利性质社 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参赛资格与团队要求
1. 参赛资格:2020 年 7 月 1 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 项主体赛事;毕业 3 年以内(截至 2020 年 7 月 1 日)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参加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2. 团队要求: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对于跨校、跨学院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的申报单位;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三)参赛内容与申报条件
1.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 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组别;分为“互联网+”、乡村振兴战略、新业态发展等方向。实行分类、分组、分方向申报。
(1)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 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大赛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2)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2. 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大赛规定、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申报项目法人不得变动、大学生团队持股比例须大于 50%的项目, 可申报该赛事。本届评选鼓励各校申报乡村振兴战略、新业态发展、“互联网+”等相关领域的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 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 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 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大赛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二、推进步骤
1.4月24日 17:00 前,各学院团委汇总报送 WORD 格式参加遴选作品(含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或项目运营报告及其他材料)和“参赛作品遴选活动汇总表”至2472272324@qq.com。
2.4月底,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参加“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每学院选送参加“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总数不少于 10 件;参加“创业之星”评选的项目总数不少 5 件;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少于3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其中在每学院申报的三项主体赛事项目中,乡村振兴战略领域项目不少于2件,新业态发展项目不少于1件,“互联网+”项目不少于1件,鼓励具有可实施性、能落地的项目申报。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各学院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3.5 月份,报送全省复赛作品。省评委会对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对3项主体赛事分别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及其它单项奖项目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并视各校竞赛组织情况授予相关单位优秀组织奖。学校将根据相应项目评出校级奖项。
三、奖项设置
本次作品遴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对于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将按《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及文化艺术活动奖励办法(暂行)》《福建工程学院服务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予以奖励。
四、工作要求
1. 聚焦重点,加强领导。各学院要结合大赛的新改革、新要求,聚焦“脱贫攻坚”“新福建”“产业建设”等党政中心工作,结合本学院实际,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和申报工作,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
2. 健全机制,提升质量。大赛鼓励可实施性强、可落地转化的项目申报。各学院要加强对参赛学生的培训指导,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创造能力;要积极发掘本院已创业或有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项目;要整合资源,优化参赛团队,切实提高参赛作品的核心竞争力。
3.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扩大宣传,在本院师生中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创造的浓厚氛围,提升赛事的影响力与传播力。
五、有关说明
1. 本次遴选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 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本次遴选无关。
2. 本次遴选将对作者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联 系 人:陈姗姗、苏铭坚
联系电话:0591-2286855118850440501
共青团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2020 年 4 月 9 日
【2020】团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作品遴选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