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三创”奖励金

发布者:环境学院学工办发布时间:2021-01-26浏览次数:309

各学院:

为进一步鼓励学生参加“三创”活动,激发学生的“三创”意识,提高学生“三创”能力。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及文化艺术活动奖励办法(暂行)》的精神,现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三创”奖励金发放工作,具体工作事宜如下:

一、奖励对象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及文化艺术活动奖励办法(暂行)》,经核定,在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获得“三创赛事奖项、专利授权、发表论文的本科生。

  1. 核定工作

    根据《关于调整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架构职能和组成人员的通知》精神,教务处、学工处和校团委分工负责相应奖励事项的核定工作,具体如下:

    教务处:负责核定各类学科竞赛和专利授权;

    学工处:负责核定“互联网+”大赛、职业规划大赛和学生发表论文;

    校团委:负责核定“创青春”、“挑战杯”赛事。

    2019年底,以上部门已根据人事处的要求,在年度服务工作量核定工作中,完成学生参加“三创”赛事、利授权、发表论文等情况的核定,核定结果将以学院为单位下发。

  2. 学院工作

       为做好奖励金的发放工作,请各学院将核定结果通过线上各种方式发给相关学生确认,做好获有奖励的学生信息核对级采集工作(奖励金额为0的不必采集),按毕业生和在校生分类核对,具体如下:

  3. 在校生:负责人现为在读生的,需核对学生的姓名、专班级、学号等信息,核实后,按附表1内容要求填写提交;

  4. 毕业生:负责人现已毕业的,为确保奖励金发放到位,需进一步分类核对信息:

    1.若是团队参赛的,可将负责人变更为在读的团队成员,并采集填写该成员姓名、专班级、学号等信息;

    2.若是个人参赛或团队成员均为毕业生的,需核对毕业生的姓名、专班级、学号以及缴费卡是否注销,缴费卡已经注销的需采集毕业生现有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有关信息变更和采集按附表2内容要求填写提交。

     四、工作要求

    1.因该工作涉及负责的人员较多,各学院领导需亲自部署、统筹安排,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2.请各学院在4月22日前,将表1、表2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xcy@fjut.edu.cn ,同时,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交到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3.学生奖励核定结果及附件表1和表2将打包发送给副书记。

    4.对核定结果,包含奖励级别和奖励金额若有疑义,请咨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人:郑土山 18960859482。

     

     

                              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学院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