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0〕15号)转发给你们。因时间较为紧迫,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1.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申报项目须经学院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不接受个人的申报。
2. 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申报书电子版上传校科研系统,学院审核后提交科研处。
3. 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务必于11月17日(星期二)下班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到科研处自科项目管理科。以上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5.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6.教育厅将从结题的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遴选优秀项目,并在相关人才和团队计划立项、科研平台申报、重点项目推荐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7.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863081 邮箱:xufang508@163.com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