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补充标准(2020年)

发布者:潘江滨发布时间:2020-06-17浏览次数:365

高等学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

评估(认证)标准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认证)标准由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本专业补充标准两部分组成。


1 通用标准

1.1 学生

1.1.1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1.1.2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1.1.3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通过形成性评价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1.1.4 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交换学生的原有学分。

1.2 培养目标

1.2.1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1.2.2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有行业专家参与。

1.3 毕业要求

专业必须有明确、公开、可衡量的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并完全覆盖以下内容:

1.3.1工程知识:能够将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1.3.2 问题分析:能够应用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1.3.3 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节能、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保等因素。

1.3.4研究: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1.3.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1.3.6 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1.3.7 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1.3.8 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1.3.9 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3.10沟通:能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3.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1.3.12 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申请专业评估(认证)的学校应通过客观评价,证明上述毕业要求的达成。

1.4 持续改进

1.4.1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定期开展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质量的评价。建立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1.4.2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价。

1.4.3能证明评价结果被用于持续改进。

1.5 课程体系

1.5.1课程设置能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有行业专家参与。

课程体系必须包括:

1.5.2 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

1.5.3 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1.5.4 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20%)。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并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1.5.5 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1.6 师资队伍

1.6.1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并有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1.6.2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1.6.3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1.6.4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1.6.5教师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

1.7 支持条件

1.7.1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

1.7.2计算机、网络以及图书资料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1.7.3教学经费有保证,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

1.7.4学校能够有效地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与稳定合格的教师,并支持教师本身的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1.7.5 学校能够提供达成毕业要求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1.7.6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地支持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

以上通用标准为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行标准,当通用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新标准执行。

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补充标准

参加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认证)除满足通用标准外,尚需满足专业补充标准。

2.1 课程体系

2.1.1 课程设置

1)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数学类课程应包括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知识领域。

自然科学类课程包括物理学、化学、环境科学等知识领域。

2) 工程基础类课程

工程基础类课程内容应包括工程制图、工程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设计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自动控制原理、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础、建筑工程基础、经济与工程管理等领域的基本知识。

3) 专业基础类课程

专业基础类课程内容应包括: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建筑环境学、热质交换原理与设备、流体输配管网、建筑环境与能源系统测量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4) 专业类课程

专业类课程内容应包括: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建筑冷热源与区域能源系统、建筑设备与能源系统自动化的基础知识及工程技术等。

2.1.2实践环节

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及创新实践环节等。

1)实验

实验主要包括热工学、流体力学、建筑环境学、暖通空调、冷热源与能源系统、自动控制等课程的实验内容。

2)实习

实习主要包括金工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生产实习应结合实际工程,并有实际操作环节,且有相对充足稳定的实习基地。

3)课程设计

专业类课程应设置单项或综合课程设计,培养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设计能力和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课程设计累计时间安排应不少于8周。

4) 创新训练

具有鼓励学生开展科研创新的机制,能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组织学生进行创新实践,培养创新意识。

2.1.3 毕业设计(论文)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以及应用技术规范标准的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培养创新能力。

1) 选题

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需结合工程,体现综合性、先进性,难度和工作量适中,每人有独立、明确的工作任务与目标要求。

毕业设计的内容应与学生的专业方向一致,选题以突出工程综合训练的设计类课题为主。

毕业论文应结合工程项目并以解决工程问题为导向。

2)指导

毕业设计:有行业专家参与,由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指导;配备足够的指导队伍,每位教师同年度实际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教师应对学生安排适当的方法训练,如冷热源方案与空气处理方案比较、技术经济分析等。

3)保障机制

毕业设计(论文)累计时间一般不少于14周。

学校应制定与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相适应的标准和检查保障机制。保障机制应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考核、提交成果评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考核要求等内容。

4)内容要求

毕业设计:主要包括工程调研、任务提出、方案论证(含技术经济分析)、设计与计算、毕业设计总结等,并附有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计算书。

毕业论文:主要包括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结果分析和专业文献翻译等内容。

2.2 师资队伍

2.2.1 专业背景

1) 整体结构。有足够的教师数量,专任教师人数应10 人以上,当年度招生人数超过70 人时,每增加10 名学生至少增加1 名专任教师。教师整体结构(年龄、职称、学缘、专业)合理,满足教学和专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低于80%

2) 学科带头人。开设的专业方向有学科带头人并形成学术梯队。

3) 课程师资。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合理,有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暖通空调及能源系统、自动控制等学科的教师,本学校教师能独立承担全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其中专业必修课授课教师应有本专业教育背景(本科、硕士或博士学历中,至少一个学历为本专业),并有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兼职教师不能统计在专任教师数量之中)。教师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方向。

2.2.2 工程背景

专业课教师应有一定的工程实践经历。80%以上的专业课授课教师应具有累计6个月以上的工程实践经历(包括与企业合作项目经历、企业工作经历等,但不包括带学生的各种教学实习活动),或具有本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2.3 支持条件

2.3.1专业资料

专业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参考及交流资料等内容。拥有满足教学要求的成套工程设计资料(包括设计标准规范、手册、图纸等)。能及时补充新出版的资料。资料查阅使用方便,具有良好的阅读环境。

2.3.2 实验条件

具备大学物理、大学化学、计算机、热工学(工程热力学、传热传质学)、流体力学、机电及自动控制、专业实验室;实验设备、仪器完好并能够及时更新,场地面积和设备台套数满足实验教学的分组要求。操作型实验分组满足人人动手的要求,每组不多于4人;演示性实验每组不多于12人。实验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规范要求。

多媒体、语音教室等满足课程教学需要;有用于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指导的固定教室。

2.3.3 实践基地

有相对稳定的专业实习基地。实习基地所能提供的实习内容覆盖面广,能满足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的教学要求。

3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毕业要求

和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释义

3.1 毕业要求

3.1.1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复杂工程问题。

3.1.2 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1.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开发)满足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特定需求的系统、设备或自动控制方案,并在设计环节中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在提出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时具有创新意识。

3.1.4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采用科学方法对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收集、处理、分析与解释数据,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并应用于工程实践。

3.1.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3.1.6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相关的背景知识和标准,评价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调试与运行的方案,以及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包括其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师应承担的责任。

3.1.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3.1.8职业规范:了解中国国情、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做到责任担当、贡献国家、服务社会。

3.1.9个人和团队:在解决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复杂工程问题时,能够在多学科组成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或负责人的角色。

3.1.10沟通:能够就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表达或回应指令。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3.1.11项目管理:在与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相关的多学科环境中理解、掌握、应用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3.1.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具有提高自主学习和适应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新发展的能力。

3.2 复杂工程问题

复杂工程问题必须具备下述特征(1),同时具备下述特征(27)的部分或全部:

3.2.1必须运用深入的工程原理,经过分析才可能得到解决。

3.2.2可能涉及多方面的技术、工程和其它因素,并可能相互有一定冲突。

3.2.3 可能需要通过建立合适的抽象模型才能解决,在建模过程中需要体现出创造性。

3.2.4 仅仅依靠常用方法可能无法完全解决的。

3.2.5问题中涉及的因素可能没有完全包含在专业工程实践的标准和规范中。

3.2.6问题相关各方利益可能不完全一致。

3.2.7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包含多个相互关联的子问题。

3.3 行业

本标准中提到的行业,指的是除教育界(高校)之外的、从事本专业相关的领域工作的单位或业界,包括:研究、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产品制造与研发、社会学术团体等相关机构或单位。

3.4 建筑冷热源与区域能源系统

 “建筑冷热源与区域能源系统指的是能源供应为主体的一个范围比较大的概念,如:冷热源工程,燃气输配、燃烧与应用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