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学生请假规定的通知
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可请病假。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时段内有不可拖延的个人或家庭要事需停课办理时,应请事假。学生因校或院组织参加各项活动而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公假。具体流程请参照附件1《闽工院环境学院﹝2019﹞36号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正常校内上课,请假学生请下载附件2或者附件3填写。
疫情下,为了规范线上教学请假制度,除参照附件1《闽工院环境学院﹝2019﹞36号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外,请假学生还需下载附件4填写。
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
2020年2月26日
附件1《闽工院环境学院﹝2019﹞36号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
《闽工院环境学院﹝2019﹞36号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pdf
附件2环境学院三天内请假条
附件3环境学院超三天请假条
附件4环境学院疫情下线上上课请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