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
2018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2018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福建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复试对象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方向以及土木工程专业暖通燃气与市政工程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调剂生(在研招网上确认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
3、本学院在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方向计划招生数为4人,在土木工程专业暖通燃气与市政工程方向计划招生数为5人。我院实行差额复试,按1: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具体复试分数线如下:
表1 复试分数线要求
报考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材料科学与工程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方向) | ≥260 | ≥34 | ≥51 |
土木工程 (暖通燃气与市政工程方向) | ≥260 | ≥34 | ≥51 |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公平公正、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授或副教授、博士讲师组成。
复试专业:土木工程(暖通燃气与市政工程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复试地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校区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自强楼二楼小会议室
三、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外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二)复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两种。
1、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采用面试的方式测试。
具体测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考生用英文自我介绍,并与考官交流;
(2)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能力:根据试题要求回答问题,并与考官交流;
(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素质测试40分,外语听力、外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20分(其中外语听力8分,外语口语4分,专业外语8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为合格或不合格。
(四)专业课测试按照《福建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查询:http://yjsc.fjut.edu.cn/)上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五)体格检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司﹝2010﹞2号)执行。
四、复试程序
(一)按福建工程学院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持相关材料到学院学科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将在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网站上(http://sbx.fjut.edu.cn/)公布。资格审查文件包括:
(1)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请在复印件上注明“系原件复印件”并在上面亲笔签名;
(2)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通过在线验证并打印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无法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准考证;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印件要注明“系原件复印件+本人签名”);
(6)研究考生资格审查表;
(7)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考生本人存放,体检时使用,无须交到学院。体检有关事宜登陆我校研究生主页查询),以上材料考生都需亲笔签名确认真实性。
注意:考生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三)考生需参加体检
考生请于复试前一天或者复试后一到两天内到福州大学怡山校区医院参加体检(医院周日不安排体检,周一到周六安排体检),考生需持身份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具体事项请参见《福建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通知》
(https://yjszs.fjut.edu.cn/4d/bb/c2066a85435/page.htm)。
(四)复试面试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课测试: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待定(报到时通知);
(2)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力、外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待定(报到时通知);具体分组名单请在参加复试时留意院内公告栏(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五)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1)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成绩得到S1,所占百分比为50%;记复试成绩为S2,所占百分比记为50%。
(2)总成绩=S1×50%+S2×50%。
五、录取程序
(一)复试完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并依据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高低,确定候补拟录取考生,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等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请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上报审批。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上级部门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和福建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考生可在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招生网站上查询有关信息。
六、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
(二)严格贯彻执行复试巡视制度。本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本硕士学位授权点或专业硕士学位点的复试监督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应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四)实行复议制度。当考生通过合理渠道对复试工作提出质疑时,本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考生若对复试录取过程有异议,可申请复议。
七、考生复试申诉联系方式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办公室:0591—22863085
福建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591—22863265
13489194158郑老师
福建工程学院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