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和2017届毕业生图像信息(补)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6-03-24浏览次数:132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闽工院〔2016〕教31号

 

 

 

 

各学院:

鉴于2016届毕业班学生上学期外出实习较多,经研究决定,本学期进行2016届毕业生图像补采集和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为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此项工作,请认真做好相关的组织工作,按班级、学号顺序安排学生进场拍摄,以免照片丢失或错位等影响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拍摄时间、地点

校区

学院

具体时间

拍摄日期及地点

铜盘校区

软件学院

8:30~15:00

4月10日

软件园

鳝溪校区

国脉信息学院

8:30~15:00

4月10日

鳝溪

旗山校区

南区

机械学院

8:30~10:00

4月9日

E2-109

材料学院

10:00~11:00

2016届校本部学生补拍

11:00~11:30

人文学院(外语专业除外)

13:10~14:10

交通学院

14:10~15:00

设计学院

15:00~15:50

校区

学院

具体时间

拍摄日期及地点

旗山校区

北区

生态和环境学院

8:30~10:10

4月9日

制图室-101

建筑学院

10:10~11:30

数理学院

12:30~12:50

信息学院

12:50~16:00

法学院

8:30~9:10

4月9日

制图室-102

人文学院(英语专业)

9:10~9:30

土木学院

9:30~11:30

管理学院

12:30~16:00

二、拍摄费

根据教育部规定和中国图片社2013年9月5日“关于规范2014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收费的说明函”,代收图像采集费20元/人。请务必于拍摄后三天内以专业为单位统一将拍摄费存入指定账号(中国工商银行:6222 0214 0201 6164 763,陈长林),并将注明学院、班级和拍摄人数的存款单或转账单的原件交至教务处。

三、注意事项

1.为保证图像信息的准确性,请各学院于3月31日前完成2016届毕业班教务管理系统学生个人信息核对、修改工作。

2.拍摄背景为蓝色,拍摄时所穿上衣必须避开与拍摄背景颜色相同或相近的蓝、浅蓝、天蓝色等蓝色系。

3.请在3月31日之前安排好拍摄的班级顺序,并将电子文档(格式详见附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k@fjut.edu.cn。

4.拍摄当天,请安排2名班干部参与组织,其中1名负责表格登记并核对数据、1名在场外维持秩序;另外安排一名学生干部作为总负责人,负责本学院现场拍摄联络和人数统计工作。

5.当天有课班级的相关学院请做好协调工作。

6.一个拍摄地点安排一个摄像组,每个摄像组拍摄进度为每小时约250人。

7.对个别漏拍或因故未能补拍的2016届毕业生,后果自负。

福建图像采集中心地址:福州市金山建新中路2号,可乘坐公交车26、42、13、91、128路到金祥路口下再往前100米或乘坐41、43、96、122、123路到金山明星站下往前100米可到达。

8.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2286 3401、181 2079 5503,陈老师。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电子图像采集班级顺序一览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7日

 

 

  

 

 

 

 

 

 

 

 

 

抄送:校长办公室、学工处、后勤处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2016年3月8日印发

附件:

福建工程学院电子图像采集班级顺序一览表

学院(公章):

拍摄序号

班级名称

班干部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经办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