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6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6-03-24浏览次数:70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闽工院〔2016〕教32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司〔20053号)文件的精神,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将直接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图像校对系统中校对无误的照片,以提高学历证书图像信息以及图像链接的准确性。我校参加20154月拍摄的2016届学生图像信息已于20161月底陆续公布在教育部网站,为组织做好学生核对信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核对信息的注意事项

1.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按照提示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学信档案,进入“图片校对系统”进行信息校对。

2.如发现教育部网站中个人信息有误的,请务必在向教育部学信网提交勘误的同时,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到所属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3每个学生只有一次提交核对信息的机会。提交后,下次登录只能查询。由于图像校对内容涉及学生的个人信息,建议学生不要委托他人代为校对;同时严禁未经本人允许,尝试校对他人的图像信息。

4.根据规定,教育部网站上的身份证号码与毕业生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及我校预计毕业生信息核对时的号码必须保持完全一致,才能保证将来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链接的准确性。

5.在学信网上没有电子照片的学生,视为信息不全,学历证书将无法注册。请务必在201648日前上网核对电子注册图像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严重后果自负。

二、专业学院的有关注意事项

1.汇总学生网上核对后不一致的信息,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学生信息核对表》(教务处网页可下载),于2015422日前报送纸质材料至教务处。

2.通知漏拍或因故未拍电子注册照片的毕业班学生按照《关于做好2016届和2017届毕业生图像信息(补)采集工作的通知》(闽工院〔2016〕教31号)文件要求于20164910日在本校进行补拍。

 

 

 

教 务 处

20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