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思政部2014年2月25日提出的申请,考虑到思政课的教学要求和思政部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部分思政课及相关课程的安排从2014级起作如下调整:
学期 课程名 称校区
一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
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三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四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南校区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校区
五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南校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北校区
上述课程学时、学分与《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制订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闽工院教〔2014〕3号)相同。请在修(制)订2014版培养方案时根据以上变动做适当的学期课程调整,以保证各专业学期之间周学时的均衡性和知识体系的连续性。《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制订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闽工院教〔2014〕3号)也将随之修改,请注意存档文件的替换。
教 务 处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