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2021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潘江滨发布时间:2021-06-30浏览次数:71

各学院团委:

为了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创新创业创造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创造能力,现

2021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的学生主导型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

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

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

践活动。

项目遵循“兴趣驱动、注重过程、鼓励创新”的实施原则,按照“自主选题、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要求,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

二、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者需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备一定的创新、团队协作意识和实践能力,且对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有较大兴趣。

2.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在校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本科四年级学生不可作为项目主持人,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团队一般为3-5 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跨学科、跨学院、跨年级合作项目。跨学院的项目,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申报同一年度每个学生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不能超过2 个,不能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往年已立项但未结题或

完成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3.申报项目组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应配备校内指导教师1名,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配备企业导师1 名(要求其工作单位的业务范围与项目研究领域一致)。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掌握学科发展前沿、具备一定的组织生产经营和科技推广能力,以及指导学生创新的能力和技能,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切实承担起项目的指导任务,同一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能超过2 个

4.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 1 年,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为2 年。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本科毕业前完成结题。

5.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项目需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团队成员要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学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6.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或由导师提出、学生选择。研究课题包括以下方面:

1)与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的项目;

2)与“互联网+”制造业、文化创意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生物技术、社会服务、公益创业相关的项目;

3)学生自主拟定的相关项目;

4)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引申出的研究项目;

5)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6)结合学校有关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7)其他相关项目。

三、申报程序

1.各学院团委在本院师生中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协调各方面力量和资源为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创造良好条件。

2.项目组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 1),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3.各学院团委组织专家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排序。

4.校团委结合学院的评审排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终审,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

四、项目管理

1.立项后,学院团委应督促学生和指导教师及时高效高质开展项目研究,并对项目进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定期检查和验

收等工作。

2.获得校级以上立项的项目,校团委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经费资助,鼓励各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对立项项目进行配套资助。3.各立项项目的进度由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负责进行跟踪,各项目负责人应每季度提供一次详细的项目进度报告反馈到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4.每项立项项目将举行中期考核、结题考核,具体事宜由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

5.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供结题报告及其它成果性材料。

五、申报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 1)及支撑材料一份。

2.2021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2)并加盖学院公章一份。

3.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前发送至

3298255087@qq.com,纸质版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前交至校大学

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奕澎联系电话:152 09079095。

六、其他要求

各学院团委组织专家对2020 年立项项目进行验收。重点突出由项目生成的国家和省级学科技能竞赛获奖、“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以及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等建设成效,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前将工作验收情况报告、加盖学院公章的项

目验收信息表(附件3)一式 1 份报送校团委办公室,电子文档

同时发送3298255087@qq.com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21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福建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验收信息表

共青团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 日